发现问题线索114件 督促立案23件 成都内部督察全覆盖
“在函询谈话后,未进一步抽查核实便作了结”“‘领导干部在私营企业持有股份’问题推动整改不到位”……日前,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,内部督察组、相关联系纪检监察室、干部监督室负责同志一行5人,分别赴驻市委办公厅、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,成都农商银行纪委等,面对面反馈2021年度系统内部督察意见。会上,被监督单位党组(党委)主要负责人、被督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就问题整改说明打算。
成都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干部梅刚介绍,本次反馈不仅指明被督察单位的问题,还从政治素养、执纪执法能力、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,对被督察单位负责人进行画像,作出评价,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。
记者了解到,情况反馈后,被反馈单位一周内须报整改方案,两个月内提交整改情况报告,对需要时间消化解决的问题,明确具体期限。为推动督察整改,干部监督室将问题台账分别移交给相关纪检监察室,将发现的“问题线索办理不及时、处置方式不规范”等问题,交由相关纪检监察室跟进督办,并适时组织“回头看”。
针对督察发现的共性问题,成都市纪委监委召开反馈会,将一些普遍性、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通报,推动举一反三、标本兼治。
据了解,去年5月至11月期间,成都市纪委监委组成3个督察组,先后对15个派驻(出)纪检监察机构、市属国企纪委进行了内部督察。督察期间,共开展个别谈话557人次,调阅资料2558份,赴基层走访调研18次,发现各类问题425个、被督察单位调查处置不到位的问题线索5件。党的十九大以来,成都市纪检监察系统已开展11轮内部督察,完成对全市23个区(市)县纪委监委、36个派驻(出)纪检监察机构、14个市属国企、6个市属高校纪委的监督全覆盖,发现问题线索114件,督促立案23件,坚决防治“灯下黑”。
“为压实自我监督责任,前不久落幕的市纪委十三届十次全会,明确着力构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主体责任、专责监督、职能监督、组织机构、外部监督等五个体系。”成都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将建立干部监督机构与组织、案件监督管理、机关党委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。同时,通过明责、查责、述责、究责等多种方式,进一步压实责任、传导压力。
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狠抓系统内典型案件以案促改,开展整肃队伍专项行动。同时,建立纪检监察系统澄清正名工作机制,为担当者担当,为负责者负责。
编辑:陈艾
校对:刘春春
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
更多精彩↓
用水难到底难在哪儿?“濯锦清风•看部门”聚焦成都市自来水公司